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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荣明 | 书法“还原古法”的批判

现在,我们最大的问题在于,我们的许多书家,把书法经典当成了一种“标本”,古人的名作成为了类似于素描中的石膏像或钢琴考级中的系列名曲,完全遗忘了书法艺术的独特性;最有文化的 “书法”逐渐沦为没有“人文精神”的“技艺”,历史上有着“文化贵族”意义的书法家演化为“书写工厂”中熟练的技术工人,“书匠”竟堂而皇之地登上了书法的主流舞台 —— 在我们大谈创新发展的时代,书法界的这种表现,岂不是一种莫大的讽刺? 


在目前传播最为活跃的微信公众平台上,技法分析类的“大帖”连篇累牍,甚至还有类似于“学好某某帖这几笔,你就可以成为书法家了”这样的“标题党”不断地大张声势;我们也经常可以见到在一些“获奖书家”的培训班上,以“传授笔法”为卖点,将临摹细化到了“每一个节点”, 将线条、结构分解到“最小的局部”,可谓极尽其工;甚至,有一批“著名书家”堂而皇之地打出“还原古法”的旗号,自命“正宗”,“非晋以上不学”,将自己标榜成了“高古”“纯粹”的代表,忽悠一批批懵懂于书道者追随左右,自己也好像晕乎乎地占领了书法的“塔尖”…… 这样的表征,确实在书法界具有极大的迷惑性,从书法之“法”的概念上说,也似乎完全合情 合理,从书法“学法”“学理”的立场上去观照, 当然也“无可厚非”;而且,人们还似乎可以搬出古人来做注脚 —— 在古代书论中,不是也有大量的关于“笔法”的论述吗? 但是,如果“法”真的成为了“书法艺术”的核心,如果“技术”“精熟”真的可以占据书法的 “高端”,那么,书法还是“艺术”吗?



古人对于这些技艺精巧的书者,早已给了他们 一个“书匠”的称号 —— 众所周知,这个称号在书法史上是极被贬斥的,甚而还更有“书奴”的极度贬损!然而,为什么到了当下,竟还有一大批书者甘当 “书匠”而不知醒悟?既成“书奴”还沾沾自喜? 


细察之,审思之,忽然明白,原来就是因为他们披上了几件漂亮的外衣 —— “工匠精神”也! “还原古法”也!“工匠精神”者,国家倡导,大力弘扬!“还原古法”者,神秘、高深,非常人可及,“距离产生美”,高层次、高境界也!漂亮的 外衣,不仅遮盖了躯体的虚怯、缺陷,甚至粉饰了形象的真实,点缀了虚假的“繁华”。 


中国人特别是文人士人阶层眼中、心中的“书法”,是具有无限的人文空间甚至哲学空间的, 是笔迹、思维、意象、情感、想象充分“综合”的无比延展的文化载体。书法中的“笔迹”,在我们 的评鉴系统中,在我们的审美观照中,经常会在很大的程度上退居“二线”甚至“三线”;书法之“妙”,绝非“笔端之妙”,天地阴阳造化、个人境遇才情、时代风云华章,皆可转化为书法之妙, 皆可内蕴为“韵”。


为什么书法能成为中华文化的 “符号”和“核心”?并不仅仅因为她“书写”汉字,也不只是因为她承载着中华文化的生生不息, 而是因为,“书法”是完完全全地体现了汉文化族群“人文化”特质的综合艺术 —— 这些,又岂是 “技艺”这个单一的概念所能表述、张扬出来的。在大多数创作者的意识思维中,“人文精神”恐怕向来都是虚无缥缈无法抓住的那个“幻象”, 是永远都有无限距离的“彼岸”,所以,既不探究,又不靠拢,更就谈不上融入了。


甚至,相当多的作者,自己认识不到、理解不了“人文精神”, 竟转而排斥“人文精神”,以曲尽其工的“工匠精神”标榜对传统的“深入”,以“还原古法”“传承古韵”的幌子掩盖精神、审美的虚弱。而且,这种现象,在近年形成大面积蔓延之势,更多的年轻作者,以精细为能,以仿古为用,以“古法”为终极追求,如此而来,书法之“法”将越来越强化,书法之“艺”“道”的概念、名号则最后可能真会成为韩国、日本的“申遗”对象了! 



其实,中国书法的“人文精神”,根本就不是“虚无缥缈”的东西!只要我们的书法家都能更多地具备一些探究精神,能更主动、自觉地去理清书法的历史、文化脉络,基本上都能完整清晰地把握人文精神的外延和内涵,并转化、融合到自身的 “书法行为”之中。


比如说,古人对于“笔法”的研习,固然有师徒授受的脉络,甚至还有“盗墓”而求的极端行为,但也有大量的从生活、交往中领悟、创造的案例,现在我们耳熟能详的舞剑器、脱帽露顶、担夫让道、荡桨、屋漏痕、折钗股等等,其中的特殊性、创造性皆脱胎于行为、经历、感受、性情,是 一种“人文”的渗透、外化。 比如说,王羲之书《兰亭序》,颜真卿书《祭侄稿》,苏轼书《寒食诗》,首先表现的是精神意态、感情宣泄、人生际遇,首先凸显的是“人”的形象,丰富的“人文”因素,才赋予了这“三大行书”丰富的审美内涵,才更加具有了传世价值 —— 此中之“技”,又岂可斤斤求之? 比如说,明清之际的草书复兴,如果不去认识感知每位书家的才、志、学、情,我们根本无法驾驭其中的“技法”元素 —— 在他们笔下,所有的技法元素,都融入了太丰富的人文元素,根本无法去独立地“解析” —— 如果只以“技法”概念去对待他们,那绝对就是对他们的巨大伤害!


比如说,大量的秦汉简牍,作为“民间”“次民间”的书迹,后世传习者,于“人文精神”层面,即可在两个“反向”的角度认识和把握 —— 从书写者的身份、情境以及材质、内容上把握其中的自由、烂漫、古朴、奇肆;从传统书法审美主流上去粗取精,进行“雅化”,赋予更为高级的意趣表现、美学风范,增加更丰富的人文色彩 —— 无疑, 这里的“人文精神”,都是很具体、很实在的! 如果我们以“经典碑帖”的概念对此去进行“技法解读”,而后施以“工匠精神”进行精准的“传承”,那我们肯定就会闹出天大的笑话来! 



而更需要揭示的是,于书法而言,倡导、强调、践行所谓的“工匠精神”,在“冠冕堂皇”之中,实际上掩盖了书写者、创作者最为严重的“偷懒”行为!因为,所有的技术元素,只要研学者不太笨、愿意付出精力和劳动,假以时日,达到“高 级”“较高级”层次,并不是难事;但是,要获得良好的文化素养、学术修养,要通过自己的历练, 在创作中融入高级的思维、情感、审美元素,则是一个相当痛苦的历程,甚至穷尽一生也不能臻于佳境,这是一个长期的“系统工程”。



最后,再说说“还原古法”。 

其一,书法发展历史上有几次大规模或较大规模的“复古”现象或思潮,但所有的“复古”都不是“还原古法”,而是在复古中创新,或者是在有新发现的背景下的传承,或者以“复古”为旗,纠正时弊,正本清源,引领书法的健康发展。而目前的“还原古法”,与上述现象自有天壤之别。


 其二,就当代书法而言,晋唐以上的书写是古法,宋人的行书意韵也是古法,明清的草书笔调还是古法,清代的碑学实践同样是古法,不同时代的“古法”体现了不同时代的书写风格和情调, 连接起来则形成了中国书法“笔法”的无比丰富和创新发展。那些以钟王笔法为“正宗”“纯粹”、 把“还原古法”断代为“晋唐以上”的认识和“实践”,无疑是极其无知和愚蠢的。


其三,“古法”无疑需要传承,但并不需要“还原”,而且根本无法“还原”。从古而今,书写材料、工具、环境等不断变化演进,总体而言, 条件越来越好,每一代的书写变革都是时代自然发展而来,所谓“还原古法”,实际上就是“刻舟求剑”的荒唐行为,也是一个彻头彻尾的伪命题! 当代书坛“还原古法”与“工匠精神”相结合,最直接的结果,就是造成了书法界“做”字成风,复制、仿古、做旧、拼贴,一片的“伪古典” —— 而“做”的最终极的结果,肯定就是创造力的严重遗失和人文精神的极度匮乏 —— 而“遗失”和“匮乏”的最终极的结果,必将抛给我们这个时代最严峻的一个问题:书法还有“艺”和 “道”吗?中国的书法还是“中国的”书法吗?